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现就做好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党员身份审核与组织档案材料审查
1.持续推进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发展学生党员材料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规范性的审查。
2.准确掌握本单位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如:具体党员数、是否面临近期转正、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仍留在个人手中或放在了个人档案中等),防止遗漏。
3.接到新生党员档案后需进行登记,避免遗失。
4.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须按照我校党员组织档案材料归档要求及审查规范(见附件1),将2020级新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进行卷宗化整理(彩色分类页可到组织部领取),逐项对照我校党员组织档案材料归档要求及审查规范,对每位新生党员的组织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已配备专职组织员的院系由专职组织员负责档案审查,未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单位由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干事或辅导员进行审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进行审核。审查完成的党员档案需填写《党员组织档案材料接收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留存院系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备案。意见表中材料齐全规范的在对应栏内填写“是”;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填写“否”,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情况,及时与档案材料转出单位联系补充相关材料或出具相关证明。对于档案材料缺失严重、审查不合格的档案,严禁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5.组织部负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档案或疑难问题档案进行复审。各单位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档案,或党员身份存疑的疑难档案,请于9月28日前报组织部集中进行复审。组织部还将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部分随机抽检,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新生党员档案审查不严等现象,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关系接收
持续深入推进部党组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新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院系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到组织部集中进行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和网上信息整理工作检查。
到组织部前,各院系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自行审核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符合书写要求
从外省(市、地)转入需持所在地的市、县组织部或者所在省的高校工作部门组织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对不符合要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各院系要督促并协助本人及时邮寄回介绍信原开出单位进行更换。
2.填写《学生党员调入登记表》(见附件3)
各院系自行审核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集中填写《学生党员调入登记表》。出生日期、入党时间要填写到具体年月日;籍贯填写到省份;学历本科生填高中、硕士研究生填本科、博士研究生填研究生,如果有专科毕业的填中专或者大专;学位要填写具体的学位名称,如工学学士、法学学士等;班级只需要本科生填写;转入类型分为省外转入、省内转入、军队转入三种;党费缴纳的时间按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时间如实填写。
3.整理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
省外转入的党员要及时通过线下转接功能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省内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的党员要及时接收;已经没有党员的支部需要删除;新接收进来的党员按实际情况编入相应支部;更新库中原有党员信息。
完成以上工作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将《学生党员调入登记表》电子版发至zzb@hrbeu.edu.cn;委派专人及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于10月19日前到组织部(主楼826室)集中进行检查。
联系人:盛磊、高峰
电 话:82519411、82519024
附件1:党员组织档案材料归档要求及审查规范(2020).docx
附件2:党员组织档案材料接收审查意见表(2020).docx
附件3:《学生党员调入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